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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2/89/M
  • 公佈日期
    1989-03-2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期限;期間 / 時效 / 地區庫房 / 司法、登記暨公證公庫 / 財政司 / 刑事訴訟程序 /
  • 摘要
    修改一月廿九日第21/71號國令第六條條文(將有關物品撥歸國庫)。
  • 頁數
    第1473頁
  • 註記
    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九年四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1687頁。
    修改一九七一年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21/73號國令第六條第二款及第四款之規定。
    刊登於一九八九年四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1687頁的更正書(第8/89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第四條第四款而停止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