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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4/85/M
  • 公佈日期
    1985-03-3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規章;條例 / 儲金局 ; 郵政儲金局 / 銀行業務 / 本地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居屋信貸 / 組織架構 / 郵電司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 摘要
    核准郵電司儲金局章程--若干撤銷。
  • 頁數
    第702-709頁
  • 註記
    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新文本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八年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
    廢止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九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四十五期第1946號訓令、一九三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四十八期第1974號訓令、一九三九年五月二十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二十期第2669號訓令、一九四零年六月八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二十三期第2850號訓令、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二十六期第3379號訓令、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五十期第3892號訓令、一九四六年五月十一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九期第3967號訓令、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七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三期第4334號訓令、一九五零年一月二十一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三期第4747號訓令、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5259號訓令、一九五五年七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5705號訓令、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5872號訓令、一九五八年十一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6253號訓令、第一九六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8792號訓令、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9150號訓令、一九五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1268號法規、一九八二年三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34/82/M號訓令及一九八三年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66/83/M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800頁的更正書(第5/85號),更正一短語。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054頁的更正書(第9-A/85號),更正第二條e項及第三十條第七款之條文。
    根據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50/99/M號法令,廢止本法令第六條第一款有關儲金局行政委員會財政司代表的內容,以及廢止《郵電司儲金局章程》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