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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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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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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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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文本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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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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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民事訴訟法典 / 民事訴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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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訂民事訴訟法若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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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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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刊登於一九八五年七月九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五十五期第一組。
修改一九六二年十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副刊公佈的第44129號法令核准的《民事訴訟法典》第五十一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百六十條、第二百六十一條、第三百零四條、第四百六十二條、第四百六十七條、第四百七十九條、第四百八十四條、第四百八十六條、第四百八十八條、第四百九十條、第四百九十五條、第五百零二條、第五百零三條、第五百零四條、第五百零五條、第五百零八條、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第五百一十二條、第六百四十六條、(第六百四十七條)、(第六百五十一條)、第六百五十二條、第六百五十三條、第六百五十八條、第六百五十九條、第六百七十八條、第七百一十二條、(第七百二十八條)、(第七百三十四條)、第七百三十五條、第七百三十六條、(第七百五十四條)、第七百五十六條、第七百六十二條、(第七百六十四條)、第七百九十條、第七百九十二條、第八百一十一條、第九百二十四條、(第九百二十八條)、(第九百二十七條)、第九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並增設第二百二十八 - A條、第二百二十八 - B條、第二百三十四 -A條、(第二百三十八 - A條)、(第四百六十四 - A條)條文,以及廢止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七條條文。
刊登於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2885頁的更正書(第12/89號),更正上述有括號記號的條文內容、序言第七點和《訴訟費用法典》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一百零四條第一款之條文。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17/92/M號法令廢止第七百六十四條之條文。
根據第55/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副刊第55/99/M號法令核准的《民事訴訟法典》生效後本法令終止生效;第55/99/M號法令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為:廢止一九六二年十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副刊第44129號法令核准的《民事訴訟法典》,也廢止刊登於同期《澳門政府公報》將上述法典延伸至澳門的第19305號部長訓令,以及曾修改該法典的其他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