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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5/78/M
  • 公佈日期
    1978-08-1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2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支付;繳付 / 超時工作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娛樂 / 體育運動 / 消防隊 / 澳門保安部隊 /
  • 摘要
    訂定消防隊人員向私人所作之特別工作包括公共戲劇及體育賽事應根據總督所定之方法支付。
  • 頁數
    第998-999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四副刊第324/74號訓令核准的《費用及手續費表》中A部分的b 項第三款至第七款之條文,以及廢止一九七七年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2/77/M號訓令第一條中的相關適用內容。
    一九八一年七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副刊第22/81/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消防隊章程》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