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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5/94/M
  • 公佈日期
    1994-05-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中止;停 / 貨幣流通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 摘要
    訂定期限停止在本地區流通之五分硬幣之法定流通及終止償付能力。
  • 頁數
    第457頁
  • 註記
    根據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公佈的第38607號命令和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公佈的第47579號命令之規定所鑄造之面值伍分之硬幣,於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後失去法定流通力及法償能力。
    由於該法令僅訂定五分硬幣於1994年7月31日後失去法定流通力及法償能力,而該期限已告屆滿,故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