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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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5/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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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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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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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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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中止;停 / 貨幣流通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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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期限停止在本地區流通之五分硬幣之法定流通及終止償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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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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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根據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公佈的第38607號命令和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公佈的第47579號命令之規定所鑄造之面值伍分之硬幣,於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後失去法定流通力及法償能力。
由於該法令僅訂定五分硬幣於1994年7月31日後失去法定流通力及法償能力,而該期限已告屆滿,故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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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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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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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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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