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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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6/9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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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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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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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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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律制度 / 組織法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教育 / 工作時間 / 服務時間 / 人員任用 / 學校管理 / 學校 / 組織架構 / 稽查;監督;監察 / 學校督導員;督學 / 教育暨青年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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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學校督導活動之法律體系──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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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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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零年八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公佈的第45/90/M號法令、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公佈的第179/77/M號訓令、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公佈的第81/92/M號法令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及一九三九年九月三十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三十九期公佈的第9277號部長訓令。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公佈的第81/92/M號法令所核准之教育暨青年司組織法的附表一第一點內增加學校督導員職位十個,而在該表之第三點內減少具有高等教育學歷或同等學歷之預備中學及中學教師職位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