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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60/98
  • 公佈日期
    1998-08-2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認別證 / 權限;管轄權 / 總督 / 澳門 / 護照 / 葡萄牙 / 民事登記 / 登記與公證 / 外交部(里斯本) / 澳門身份證明司 / 1999 / 領事館 /
  • 摘要
    將若干關於澳門地區之葡國公民之權限授予葡國駐澳門總領事館籌設辦公室。  
  • 頁數
    第959頁
  • 註記
    本法令已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八日《共和國公報》第一百八十九期第一組A。本法令原文的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內。
    刊登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1174頁內的更正書(第20/98號),更正外交部第260/98號法令中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