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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7/85/M
  • 公佈日期
    1985-03-3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3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本地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假期;年假 / 缺勤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特別假期 / 有限假期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共行政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 摘要
    制定本地區公共機構人員假期制度--若干撤消。
  • 頁數
    第712-720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副刊第46982號國令核准的《海外公務員章程》第二百一十四條中有關該條條文 a項、 b項、 d項及 e項所定各類假期的內容、第二百一十五條至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至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七條以及第二百五十二條至第二百五十八條等條文。
    廢止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一期第13/76/M號法令、一九七六年六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第21/76/M號法令、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34/77/M號法令、一九八二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36/82/M號法令第二條及第三條和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九期第462/72號國令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等內容。
    刊登於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五期第907頁的更正書(第7-A/85號),更正第三十三條 a 項之條文。
    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8/86/M號法令修改第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而第8/86/M號法令則被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7/89/M號法令修改。
    一九八六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5/86/M號法律修改第十條第三款和第五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之規定。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5/88/M號法令修改第三條第三款、第十八條第三款及第二十條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及第七款(廢止第八款)等之規定,以及在第二十六條內增設第七款條文。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