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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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8-A/7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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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7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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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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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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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辦公室的部門 / 澳門政府辦公室 / 法律制度 / 人員 / 人員編制 / 職責 / 政務司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總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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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秘書處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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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8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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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與本法規相抵觸的一切規定。刊登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1767頁的更正書(第17/79號),更正第八條所指的表的內容。
一九八一年九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32/81/M號法令修改第五條之規定。
一九八一年十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37/81/M號法令修改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三條之規定。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12/83/M號法令修改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三條之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83/84/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