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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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29/7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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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7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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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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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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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章程;通則 / 澳門公務員互助會 / 互助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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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訂一九三三年三月二十一日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條文(澳門公務員互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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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73-9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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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三三年四月一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三期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之規定。
一九三三年三月廿一日第283號立法性法規第四條內容後來由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廿一日第8919號訓令所規範,此訓令先後經一九六八年七月十日第125/76/M號訓令(與第29/76/M號法令的日期相同)、一月廿一日第5/78/M號訓令、八月五日第114/78/M號訓令修改,最後由通過《澳門互助總會章程》的十二月十三日第581/99/M號訓令修改。
因第29/76/M號法令第一條所規範的事宜如今由上述最後的訓令所規範,而其第二條載有過渡性規定,所以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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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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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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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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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