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29/98/M
  • 公佈日期
    1998-07-0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律制度 / 社會保障 / 職責;授予 / 養老金 / 殘疾金 / 撫卹金 / 補助金;退休金;撫恤金; 扶養金; 殘廢金;因公受傷之恤金 / 失業津貼 / 疾病津貼 / 喪葬津貼 / 因肺病之分期給付;補助 / 工作安全 / 工作意外 / 員工;勞工 / 權限;管轄權 / 社會保障基金 / 稽查;監督;監察 / 罰款;罰金 /
  • 摘要
    修改十月十八日第58/93/M號法令(核准社會保障制度)。
  • 頁數
    第807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修改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58/93/M號法令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之規定。
    本法令被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4/2010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