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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81/M
  • 公佈日期
    1981-01-3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規章;條例 / 電話 / 電訊 / 郵電司 /
  • 摘要
    修正九月二十五日第28/74號省令核准之郵電司電話用戶服務章程第二、一一、一二及一四條條文。
  • 頁數
    第99-100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八期副刊第28/74號省令第二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的規定。
    由於第10/81/M號法律授權總督訂定本地區電訊經營批給制度一般條件,總督根據該授權頒布第28/81/M號法令以規範本地區政府批給全部或部分專營澳門電訊公共服務,而郵電司亦沒有繼續提供電話服務,故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