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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87/M
  • 公佈日期
    1987-01-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職程與職務 / 代替 / 人員替換 /
  • 摘要
    修正八月十一日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條文(領導及督導職位之制度)--撤銷八月十七日及十一月十六日第188/85號及236/85號批示。
  • 頁數
    第80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四年八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二副刊第88/84/M號法令第十六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188/85號批示及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236/85號批示。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第15/88/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