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0/78/M
  • 公佈日期
    1978-09-2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8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批給;特許 / 執業准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旅客運輸;乘客運輸 / 公共運輸 / 汽車運輸;車輛之運送 / 機動車輛 / 動產租金;動產租賃 / 計程車(的士)、出租車 / 的士計程器 / 收費;票價 / 旅客;乘客 / 澳門市政廳 /
  • 摘要
    修訂六月十九日第6/74號立法性法規第二條三款內文(租賃輕型車輛載客章程)。
  • 頁數
    第1239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四年六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副刊第6/74號立法性法規第二條第三款。
    本法令被公布於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副刊第17/93/M號法令及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之第366/99/M號訓令所默示廢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