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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0/80/M
  • 公佈日期
    1980-08-16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疾病援助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病假 / 不在崗位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里斯本澳門辦事處(1977)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 摘要
    訂定澳門地區公務員因常假、大假或任何其他充份理由在葡國接受內閣總理健康檢驗委員會檢查規則。
  • 頁數
    第1209頁
  • 註記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副刊第28/86/M號法令廢止本法令。
    透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再次廢止本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