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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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1/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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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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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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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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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重組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職責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身份證明文件 / 認別證 / 護照 / 通行證 / 登記 / 刑事紀錄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人員編制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澳門身份證明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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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組澳門身分證明司--若干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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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86-5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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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五副刊第62/83/M號法令、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18/84/M號法令以及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51/90/M號訓令。
透過一九九八年七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9/98/M號法令,修改第二條、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之規定。
經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9/98/M號法令修改後,重新公佈本法令之全文。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35/2010號行政命令附表替代第十五條所指人員編制表。
本法令已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9/2017號行政法規所廢止,但第十四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