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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3/90/M
  • 公佈日期
    1990-07-0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學歷對等 / 學歷 / 進入(公職) / 護理人員職程 / 課程 / 護理 / 護理人員 / 衛生司技術學校 /
  • 摘要
    訂定具有鏡湖醫院助產護士學校課程之人士擔任護理職務之條件。
  • 頁數
    第2541頁
  • 註記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5/94/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