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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3/94/M
  • 公佈日期
    1994-07-1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章程;通則 / 澳門投資促進局 / 職責 / 促進投資 / 投資政策 / 外來投資 / 投資 / 工業;產業 / 資助;提供資金 / 旅遊 / 財政制度 / 手續費 / 對外貿易 / 財產制度 / 法律制度 / 人員 / 組織架構 / 公務法人 / 行政監督 / 總督 /
  • 摘要
    設立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若干廢止。
  • 頁數
    第659-664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二年八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10/82/M號法律第二條c項、一九八七年十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第64/87/M號法令所核准之《經濟司規章》第二條d項、第四條d項、第十二條a項及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以及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21/91/M號法令之規定。
    經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二期第21/91/M號法令第五條修改之一九八零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副刊第50/80/M號法令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繼續生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29/99/M號法令修改本法令第三條(目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七條及第二十條,以及《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五章之標題改為“人員、內部組織及輔助機關”,包括第二十一條至第三十一條。
    一九九九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29/99/M號法令重新公布《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全文。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6/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本法令第三條(目的)。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6/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第四條及第七條,以及第六條第一款葡文文本。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廢止本法令及其核准的《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章程》,但該章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除外。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0/2024號行政法規更新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