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4/85/M
  • 公佈日期
    1985-04-2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6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規章;條例 / 人員錄用;錄取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人員任用 / 職程與職務 / 甄選考核 / 地區治安部門 / 澳門保安部隊 /
  • 摘要
    核准本地區治安服務管制規則--撤銷第133/76/M號、第92/77/M號、第25/78/M號、第63/79/M號、第67/79/M號、第109/81/M號、第181/82/M號、第1/83/M號及第77/84/M號訓令。
  • 頁數
    第942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133/76/M號訓令、一九七七年七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92/77/M號訓令、一九七八年二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25/78/M號訓令、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63/79/M號訓令、一九七九年五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67/79/M號訓令、一九八一年八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一期第109/81/M號訓令、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181/82/M號訓令、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1/83/M號訓令及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77/84/M號訓令。
    一九九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8/91/M號法令修改第九條及附表A的內容。
    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27/SAS/91號批示修改附件A 第二款所指的體重限制。
    一九九一年七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7/91/M號法律修改第二十八條之規定。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期第19/92/M號法令修改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59/SAS/92號批示修改附件A 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以便對一九九二年度第三期地區治安服務投考人施行。本法令已被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54/98/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