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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5/82/M
  • 公佈日期
    1982-08-0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1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銀行業務 / 貸款;信用;債權;學分 / 金融機構 / 商業銀行 / 儲金局 ; 郵政儲金局 / 澳門發行機構 /
  • 摘要
    管制在澳門地區銀行及信用活動的經營。
  • 頁數
    第1357-1397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零年九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411/70號法令、一九七五年二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期第1/75號省令、一九七五年五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四期第9/75號省令、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0/79/M號法令,以及廢止與本法規規定相抵觸的其他法例。刊登於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九期第1657頁的更正書(第6/82號),更正第一百三十六條第四款的條文。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32/89/M號訓令規範第八十四條的規定。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七期第80/89/M號法令廢止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本法規第一部分的規定適用於受一九九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40/90/M號法令管制的風險資本公司。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三年七月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32/93/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