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6/91/M
- 公佈日期1991-06-03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2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人員錄用;錄取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人員 / 數據收集;資料收集 / 人口普查 / 居住普查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文憑 / 培訓課程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統計暨普查司 / 1991 / 人口;居民 / 住宅;房屋 /
- 摘要設立有關聘用九一普查人員之措施。
- 頁數第2604-2606頁
- 註記該法令是專為一九九一年度進行的第十三次人口普查及第三次住屋普查措施而制定的關於人員招聘與培訓等方面的細則。
由於該次普查早已結束,故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