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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7/80/M
  • 公佈日期
    1980-11-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5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權限授予 / 綜合訓練中心主任 / 紀律 / 軍事紀律規章 /
  • 摘要
    給予綜合訓練中心主任有各項紀律權力。
  • 頁數
    第1910頁
  • 註記
    第37/80/M號法令獨一條授予綜合訓練中心主任按第142/77號法令所核准的《軍人紀律章程》第三十七條所指的第八欄及第48 880號國令所核准的《海關稽查及海事警察章程》第十八條的規定行使各項紀律權力。
    由於第84/84/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a項明示廢止第48 880號國令所核准的《海關稽查及海事警察章程》第十八條,且按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第四條第四款的規定,經第196/77號法令延伸適用於本地區的第142/77號法令所核准的《軍人紀律章程》自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停止生效,故第37/80/M號法令亦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