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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38/89/M
  • 公佈日期
    1989-06-0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法律制度 / 保險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保險中介人 / 保險業務;保險活動 / 報酬 / 費用;稅率;收費 / 登記 / 要件 / 處分;制裁;處罰 / 刑罰;處罰;處分 / 罰款;罰金 / 違法行為 / 澳門發行機構 /
  • 摘要
    訂定從事保險中介人業務的制度。
  • 頁數
    第3036-3043頁
  • 註記
    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3424頁。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45/91/M號法令修改第十三條之規定。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51/94/M號法令再次修改第十三條,並且修改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九條等規定。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7/2001號行政法規修改本法令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二條,增加第十五-A條、第十五-B條和第十六-A條並廢止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六條,並重新公布。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4/2003號行政法規條改本法令第十六條和第十九條。
    本法令被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第一組第15/2024號法律所廢止。
    (第15/2024號法律自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