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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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8/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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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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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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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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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整合程序;納編程序 / 退休金 / 退休與撫恤 / 旅費、交通費 / 行李運輸 / 不動產租金;收益 / 房屋津貼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退休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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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解釋在納編程序及將退休金/撫恤金之支付責任轉予退休事務管理局之程序兩範圍內之若干特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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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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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6/99/M號法令廢止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