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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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39/8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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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8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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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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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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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酬勞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人員 / 技術顧問辦公室 / 澳門行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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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平政院內設立技術顧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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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67-16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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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刊登於一九八七年七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第1848頁的更正書(第14/87號),更正第七條條文及第三條第二款所指的表的內容。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9/89/M號法令修改第三條之規定。
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50/90/M號訓令附件廢止本人員編制。
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九期第37/90/M號法令再次修改第三條之規定。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期第1/92/M號法律廢止第九條第二款之條文。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三年一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期第4/93/M號法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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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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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