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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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7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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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7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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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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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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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服務時間 / 教學人員 / 學校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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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各級教育之臨時教員暑假期間為著一切法律效力計算為任教年資,但須在上一學年度擔任教員工作最少一八零天且無申請終結該項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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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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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7/9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