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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0/91/M
  • 公佈日期
    1991-07-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7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期限;期間 / 中止;停 / 貨幣流通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 摘要
    核准發行面額十元澳門幣紙幣並收回現時流通之相同面額紙幣,其發行及特徵經由一月九日第1/82/M號法令與五月十二日第39/84/M號法令所修訂之八月八日第24/81/M號法令所核准者。
  • 頁數
    第3025-3026頁
  • 註記
    批准從市面流通中收回一九八一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24/81/M號法令所核准發行的十元紙幣(上述法令曾被一九八二年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1/82/M號法令及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39/84/M號法令修改),並默示廢止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90/84/M號法令。
    刊登於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3533頁的更正書(第12/91號)更正正面第一條第四款條文。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