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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0/93/M
  • 公佈日期
    1993-08-2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組成 / 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澳門市政廳 / 海島市政廳 / 澳門保安部隊 / 教育暨青年司 / 行政暨公職司 / 新聞司 / 權限;管轄權 / 澳門文化司署 /
  • 摘要
    訂定公開影演甄審委員會轉為在澳門文化司署內運作。
  • 頁數
    第4009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15/78/M號法令第二條、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期第二副刊第35/89/M號法令第三條之規定。
    廢止一九九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69/GM/90號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