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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2/87/M
- 公佈日期1987-06-22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5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社會工作系統 / 社會工作委員會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職責 / 澳門社會工作司 / 人員編制 /
- 摘要修正十一月十七日第52/86/M號法令若干條文(社會工作制度及其結構)。
- 頁數第1672-1675頁
- 註記修改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副刊第52/86/M號法令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將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副刊第52/86/M號法令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之條文,分別轉為該法令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之條文。
修改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副刊第52/86/M號法令第二十八條,並增設第二十八 - A條條文。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93/88/M號法令附表所載的人員編制表廢止本人員編制表。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10/95/M號法令再次修改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以及廢止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 - A條之條文。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24/99/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