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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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2/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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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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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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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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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律師通則 / 章程;通則 / 律師 / 律師高等委員會 / 組成 / 出席費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紀律制度 / 處分;制裁;處罰 / 刑罰;處罰;處分 / 律師業 / 澳門律師公會 / 公共團體 / 職責 / 規定 / 職業道德守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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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五月六日第31/91/M號法令核准之《律師通則》若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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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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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公佈的第31/91/M號法令核准的《律師通則》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該等規定曾被一九九二年五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公佈的第26/92/M號法令修改。同時首次修改該通則的第二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
在同期《澳門政府公報》第1946頁內(其他類第154/95號)重新刊登由一九九一年五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公佈的第31/91/M號法令核准的《律師通則》的全文,包括一九九二年五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公佈的第26/92/M號法令及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公佈的第42/95/M號法令所作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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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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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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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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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