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3/92/M
- 公佈日期1992-08-03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1
- 生效狀況不生效
經第26/2024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法律解釋 / 法律之適用 / 特別假期 / 外聘人員 / 章程;通則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法律制度 / 公共職能;公職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 摘要訂定維持在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廿六日前任職的外聘人員享有特別假期的權利。
- 頁數第3172 頁
- 註記解釋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53/89/M號法令第二十四及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第三條規定之意義和適用之範圍。對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之前開始擔任職務之外聘人員維持其特別假之權利,其條件與澳門公共行政當局享有此項優惠之人員之條件相同。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第26/2024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