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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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3/9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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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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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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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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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取消;消滅;撤銷 / 法律制度 / 助手;助理;助理專員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人員編制 / 公共職能;公職 / 公共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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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取消若干助理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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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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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根據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第62/93/M 號法令在公共部門和公共機構包括市政機構的人員編制內設立的助理職位,於本法規生效時仍未填滿之職位立即予以撤銷;而現正有人出任的職位,一俟出缺即予撤銷。
由於本法令只有獨一條,規定取消公共部門人員編制內的助理職位,而現時各部門已不存在助理一職,故本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