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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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4/9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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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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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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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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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特徵;特性 / 無鉛汽油 / 汽油 / 氣體 / 發動機 / 機動車輛 / 擴大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處分;制裁;處罰 / 罰款;罰金 / 累犯 / 通知;通報 / 支付;繳付 / 澳門市政廳 / 經濟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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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確定無鉛汽油之特徵並定出條件,規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可使用無船汽油之汽車方可進口及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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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9-8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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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被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5/2016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