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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4/97/M
  • 公佈日期
    1997-10-2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規章;條例 / 應用;使用 / 安裝;設施 / 無線電網絡 / 船舶 / /
  • 摘要
    規範海上無線電通訊──若干廢止。
  • 頁數
    第1242-1257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六十日後生效,但第七章於公佈一年後才生效。
    廢止:由一九六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公佈的第22080號訓令伸延至澳門適用的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公佈的第45267號法令,該訓令和法令均刊登於一九六六年七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由一九七一年一月五日公佈的第7/71號訓令伸延至澳門適用的一九六九年二月十八日公佈的第48869號法令,該訓令和法令均刊登於一九七一年二月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21/2024號法律廢止本法令第三十條。
    (第21/2024號法律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