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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5/77/M
  • 公佈日期
    1977-11-19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7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辦事處 / 澳門諮詢會 /
  • 摘要
    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
  • 頁數
    第1327 頁
  • 註記
    本法令經一九七八年一月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一期公佈的第2/77號決議追認。
    撤銷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第54/75號省令第三條所設立的立法會辦事處及諮詢會辦事處的人員編制。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56/85/M號訓令修改第一條所載的人員編制。
    由於第45/77/M號法令是設立政府諮詢會辦事處,特區成立後,該部門已不存在,故第45/77/M號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