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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5/96/M
  • 公佈日期
    1996-08-14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綱要法 / 司法組織 / 組織架構 / 組成 / 司法官 / 司法體系 / 定期委任 / 兼任 / 人員編制 / 檢察院 / 進入(公職) /
  • 摘要
    對本地司法組織作若干調整。
  • 頁數
    第1452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修改一九九一年九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112/91號法律第十八條第四款、一九九二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17/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以及一九九二年八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副刊第55/92/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的規定,本法令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