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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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5/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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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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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3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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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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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綱要法 / 司法組織 / 組織架構 / 組成 / 司法官 / 司法體系 / 定期委任 / 兼任 / 人員編制 / 檢察院 / 進入(公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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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本地司法組織作若干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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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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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規於公佈翌日生效。
修改一九九一年九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六期第112/91號法律第十八條第四款、一九九二年三月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九期副刊第17/92/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和第四十一條,以及一九九二年八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副刊第55/92/M號法令第二十三條之規定。
根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1999號法律《回歸法》的規定,本法令不採用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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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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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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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