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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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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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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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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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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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協約 ;公約 / 航空器 / 違法行為 / 航空安全 / 罪行;犯罪 / 葡萄牙 / 澳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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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署之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之協定以待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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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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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法令已刊登於一九六四年九月五日《共和國公報》第二百零九期第一組。由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30/99號國令將本法規核准的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適用。在同期《澳門政府公報》以法文、英文、西班牙文和葡文刊登該公約文本。二零零一年三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2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命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知書,通知《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之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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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130/99號共和國總統令,將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延伸至澳門地區,按照葡萄牙受該公約約束之相同規定適用。
- 第45904號法令,通過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署之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之協定以待批准。
- 第110/99號通告,茲按命令公布:已透過葡萄牙駐蒙特利爾總領事館,通知作為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四日在東京簽署之《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保管人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上述公約已根據其適用於葡萄牙共和國之相同規定延伸至澳門地區。
- 第20/2001號行政長官公告,有關《關於在航空器內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為的公約》將繼續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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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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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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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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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