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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7/76/M
  • 公佈日期
    1976-10-30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4 S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規章;條例 / 權限;管轄權 / 職責 / 人員 / 手續費 / 費用;稅率;收費 / 人員編制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華務廳 /
  • 摘要
    核准澳門華務廳章程。
  • 頁數
    第142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四六年五月四日《澳門殖民地公報》第十八期第928號立法條例核准的《華務專理科章程》的所有相關規定;該科易名為華務處,仍然從屬於民政廳。
    刊登於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副刊第1475頁的更正書(第29/76號),更正附表一的內容。
    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55/76/M號法令在第七十六條內增設若干項條文。
    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16/78/M號法律修改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規定。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3/81/M號法律修改第四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六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及附表三的內容。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八曰《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3/81/M號法律廢止附表一。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158/85/M號訓令修改有關人員編制。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57/86/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