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48/95/M
-
公佈日期1995-09-18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8 I
-
生效狀況不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澄清 / 公務員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整合程序;納編程序 / 人員納編(葡國) / 薪金;薪俸 / 報酬 / 人員編制 / 超額人員 / 公共行政 / 葡萄牙 /
-
摘要根據二月二十三日第14/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一款關於轉入超額人員狀況之規定,說明澳門公共行政人員之固定及長期報酬之預算情況。
-
頁數第2093頁
-
註記根據第14/94/M號法令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因獲承認有權納入葡萄牙共和國公共部門編制,或有權透過收受金錢補償與公共行政當局解除聯繫的相關人員,自動轉入所屬部門編制的超額人員狀況,由於涉及納編及解除聯繫的相關事宜已完成,故本法令亦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