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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49/76/M
  • 公佈日期
    1976-11-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6 S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法令 / 組織架構 / 人員編制 / 職程與職務 / 澳門政府船塢 /
  • 摘要
    核准澳門政府船廠章程--撤銷一九七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第1819號立法條例及一九七○年八月十五日第9379號訓令。
  • 頁數
    第1481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七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七期第1819號立法條例及一九七零年八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三期第9376號訓令。
    刊登於一九七七年三月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303頁的更正書(第1/77號),更正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之條文。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三期第257/84/M號訓令修改有關編制的內容。
    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94/88/M號法令修改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該規定其後又被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五期第55/89/M號法令修改。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40/98/M號法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