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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97/M
  • 公佈日期
    1997-02-1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風球;風暴訊號 / / 航海 / 海上交通 / 海上運輸 / 商船隊 /
  • 摘要
    規範船舶及船艇所使用之旗幟及其他可視信號——廢止一九六九年四月十八日第48974號命令。
  • 頁數
    第173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六九年五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48974號國令。
    一九六九年五月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八期第48974號命令被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5/97/M號法令所廢止。由於本法亦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90/99/M號法令所廢止,故本法令屬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