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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4/87/M
  • 公佈日期
    1987-07-13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28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旅費、交通費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定期委任 / 編制外合同 / 本地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 摘要
    修正三月三十日第26/85/M號法令第二條條文(由本地區支付之人員旅費制度)--撤消同上法令第四條二款。
  • 頁數
    第1892 頁
  • 註記
    廢止一九八五年三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26/85/M號法令第四條第二款之條文,並修改第二條第一款之規定。
    本法令已被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默示廢止。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