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4/92/M
  • 公佈日期
    1992-08-17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3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期限;期間 / 中止;停 / 當地貨幣 / 貨幣;硬幣 / 貨幣流通 /
  • 摘要
    核准大西洋銀行收回流通之澳門五元紙幣。
  • 頁數
    第3415頁
  • 註記
    許可從流通貨幣中收回澳門幣五圓紙幣,該紙幣的發行及特徵為一九八二年一月九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期第1/82/M號法令修改之一九八一年八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第23/81/M號法令所核准。
    該法令核准了大西洋銀行收回流通之澳門伍圓紙幣,並訂明收回之方式是由該銀行作出公告;而大西洋銀行已在1992年10月19日《澳門政府公報》第42期作公告,並訂定該回收最後日期訂為1993年3月31日,故該法令已失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