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56/77/M
  • 公佈日期
    1977-12-31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53 4S
  • 《公報》文本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經第11/2017號法律確定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人員編制 / 組織架構 / 社會復原所(中心) / 澳門政府監獄 /
  • 摘要
    規定一九七五年十月十一日第36/75號省令第二附表所指三等警員人數改為三十六名。
  • 頁數
    第1765頁
  • 註記
    修改一九七五年十月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一期第36/75號省令附件二的內容。
    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四期第20/79/M號法律第三條。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1/2017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