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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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6/9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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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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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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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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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法律制度 / 私人公證員 / 公證員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司法事務司 / 公證登記機關 / 公證法典 / 刑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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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十二月三十一日第80/90/M號法令(設立一個擔任公證職能之新機關)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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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13-15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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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三期公佈的第80/90/M號法令第十五條之規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66/99/M號法令廢止第80/90/M號法令後,本法令被視為終止生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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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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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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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