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59/97/M
-
公佈日期1997-12-29
-
《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52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法令 / 澳門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修改 / 職責 / 組成 / 運作 / 權限授予 / 組織架構 / 組織法 / 人員 / 輔助人員 / 出席費 / 附帶報酬;額外報酬 / 薪金;薪俸 / 報酬 / 負擔 / 本地區總預算 / 廢止 /
-
摘要核准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之新組織法──若干廢止。
-
頁數第1799頁
-
註記本法規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31/87/M號法令、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二副刊第105/88/M號法令及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18/88/M號法令。
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475頁的更正書(第11/98號),更正中文本某些不正確之處。
一九九九年十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期第一組第53/99/M號法令修改第四條及第六條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