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90/M
  • 公佈日期
    1990-03-12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11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組織架構 / 社會保障 / 自治實體 / 法律制度 / 權限;管轄權 / 勞工暨就業司 / 社會保障基金 / 取消;消滅;撤銷 / 職業病及勞工意外保障基金會 /
  • 摘要
    關於修改十二月十八日第84/89/M號法令第二章第六、第三、第四及第五節(社會保障制度)。
  • 頁數
    第1055-1059頁
  • 註記
    本法令中文本刊登於一九九零年三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三期第1134頁。
    修改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公佈的第84/89/M號法令第二章第六節、第三節、第四節及第五節之內容。
    在不妨礙本法規第四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情況下,廢止一九八五年八月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二期副刊公佈的第78/85/M號法令第五十六條第七款,以及第五十九條(該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過渡性地維持生效)至第六十三條之規定。
    由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58/93/M號法令廢止第二章及第五章之內容。
    由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59/93/M號法令廢止第一章、第三章及第四章之內容。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