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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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法令 (DL) 6/9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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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199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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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政府公報 (BO)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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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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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法令 / 修改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酬勞 / 澳門政府辦公室 / 法律制度 / 行政人員 / 翻譯員 / 賠償 / 空中運輸 / 總督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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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8/89/M號法令(澳門政府各辦公室之法律制度)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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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0-1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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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公佈的第88/89/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
由於第88/89/M號法令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99/99/M號法令所廢止,本法令應被視為廢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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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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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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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