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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96/M
  • 公佈日期
    1996-01-15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法令 / 修改 / 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酬勞 / 澳門政府辦公室 / 法律制度 / 行政人員 / 翻譯員 / 賠償 / 空中運輸 / 總督辦公室 /
  • 摘要
    修改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8/89/M號法令(澳門政府各辦公室之法律制度)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內容。
  • 頁數
    第100-101頁
  • 註記
    修改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公佈的第88/89/M號法令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之規定。
    由於第88/89/M號法令被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99/99/M號法令所廢止,本法令應被視為廢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20/2019號法律確認本法令已被默示廢止或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