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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99/M
  • 公佈日期
    1999-02-0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法律制度 / 公積金;福利基金 / 基金;資金 / 稅務豁免 / 廢止 / 稅務制度;稽查程序 /
  • 摘要
    設立私人退休基金之新法律制度。
  • 頁數
    第196頁
  • 註記
    本法規於公佈三十日後生效。
    廢止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三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四期公佈的第44/88/M號法令及一九八八年七月四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七期公佈的第58/88/M號法令。本法規無規定之一切事項,適用經作出必要配合後的保險業務規定。
    刊登於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第一組第276頁內的更正書(第8/99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由二零零一年七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公佈的第10/2001號法律修改本法令第九條及第四十三條並延長第四十七條第一款所定之期間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