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法令 (DL) 60/93/M
  • 公佈日期
    1993-10-18
  • 《公報》期號
    政府公報 (BO)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修改 / 規範;規定;規條 / 地區治安部門 / 身體健康及精神健全 / 人員招聘;人員聘任 / 人員錄用;錄取 / 澳門保安部隊 /
  • 摘要
    修訂《規範提供地區治安服務之規定》第三條及規條之附件A--廢止十二月十九日第706/75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
  • 頁數
    第4181-4182頁
  • 註記
    修改《規範提供地區治安服務之規定》第三條及規條之附件A並廢止一九七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副刊第706/75號法令第三條第二款。
    本法令已被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54/98/M號法令所廢止。